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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“三八”妇女节 春游活动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4-02-2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分工会:

为进一步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增进交流,融洽关系,提高凝聚力,经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组织全体女教职工开展春游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:34日至38

二、参加对象:全体女教职工

三、活动形式:以分工会为单位自行组织安排丰富多彩的春游活动,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提前报学院工会审批。

四、经费使用: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(闽工)﹝2018158号规定执行。

五、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

(一)各分工会主席牵头,制定活动方案,要求主题突出,举行促进职工身心愉悦健康,提高凝聚力方面的活动。各分工会也可联合组织活动。

(二)活动经费使用及报销:根据文件规定“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,应当日往返,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。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可根据需要开支交通费、门票费、讲解费等;可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;可安排工作餐,每餐每人不超过50元,工作餐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;可购买点心、饮料等食品,每天每人不超过20 元。”建议参加活动每人费用控制在150元以内。

报销附件包括:活动请示、活动方案、活动通知、参加人员签到表,各类发票(另附:租车提供租车协议、工作餐提供菜单)。

(三)发票付款名称必须准确无误。

(四)活动期间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,欣然前往、安全而归。

(五)活动结束后,将活动情况整理成文字新闻稿、图片资料,发工会存档。

泉州经贸学院工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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