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分工会:
我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召开至今,已历时五年, 现任期已满。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《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》《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和《福建省实施<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>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我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同意,拟召开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会议拟于2022年5月27日下午召开,会期半天。
二、二级工会换届选举办法
二级工会应选举产生三名工会委员,其中主席1名、组织委员1名、生活委员1名。
三、代表名额、条件、构成及产生办法
(一)工会会员代表
1.我院现有工会会员460人,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《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》“会员 201 至 1000 人的,设代表 40 至 60 人”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拟选举60名工会会员代表。
2.代表条件:工会会员,遵守工会章程,按期缴纳会费;拥护党的领导,有较强的政治觉悟;在生产、工作中起骨干作用,有议事能力;热爱工会工作,密切联系职工群众,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;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,受到职工群众信赖。
3.代表构成:会员代表的组成应以一线教职工为主,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。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 20% 。女职工、青年职工、劳动模范 (先进工作者)等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。
4.代表团组成:全院共设九个代表团,每团设团长一人。
5.代表名额分配方案:正式代表60名
机关一分工会:12名
机关二分工会:12名
会审系分工会:5名
商务系分工会:4名
信息系分工会:4名
管理系分工会:4名
轻工系分工会:4名
公共基础部思政教学部分工会:6名
慈山分院分工会:9名
6.代表产生的程序:将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下达到各分工会,由各分工会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选举,组织会员讨论提出会员代表候选人,召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的大会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,差额率不低于 15% 。并将选举结果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和学院工会。
(二)教职工代表
1.我院现有教职工460人,根据《工会法》和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“教职工201人至500人的学校,教职工代表名额不低于100人”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拟选举109名教职工代表。
2.代表条件: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为大多数教职工拥护和信任,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,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。
3.代表构成: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。代表中应有教师、领导干部、职工和群团组织代表。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%,中层以上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%。女教职工、青年教师、民主党派人士、工人代表应占适当比例。
4.代表团组成:全院共设九个代表团,每团设正、副团长各一人。
5.代表名额分配方案:正式代表109名。
机关一分工会:22名(含编外1名)
机关二分工会:21名(含编外1名)
会审系分工会:9名(含民主党派1名)
商务系分工会:8名
信息系分工会:8名
管理系分工会:6名
轻工系分工会:8名(含编外1名)
公共基础部思政教学部分工会:11名(含民主党派1名)
慈山分院分工会:16名
6.代表产生的程序:各分会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组织选举。其中一、二分会、慈山分会要有工人代表,系部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%。
换届及代表选举结果请于5月17日前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学院工会审查。
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2年5月12日